各学院:
为科学全面地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秋季学期开学阶段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的提示函》(豫教工委办〔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10月7日至11月20日。
二、普查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普查方式:以“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测评系统”为平台,以各个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手机网络在线施测。
四、普查内容: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心理复原力量表。
五、普查安排:见附件1。
六、心理访谈:普查后辅导员应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一对一访谈工作,并填写《心理访谈评估记录表》(见附件2)。各学院要根据访谈结果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
七、特别说明:
1.个人心理普查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量表有其局限性,因此结果仅作为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参考依据。
2.将对学生测试结果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3.请各学院辅导员高度重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班会完成心理普查。
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联系人:宋川川。联系电话:0376-3011525。
附件:心理普查安排表
信阳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