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科学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心理健康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本次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普查对象:2023级、2024级、2025级、2026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普查方式: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测评系统”平台,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通过手机网络完成在线施测。
四、普查内容: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情绪事件问卷。
五、普查安排:详见附件1。
六、心理访谈:普查结束后,辅导员需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一对一访谈,可参考《心理测评结构性访谈操作提纲》(见附件2)。各学院要根据访谈结果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
七、特别说明:
1.个人心理普查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测评量表存在局限性,因此结果仅作为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参考依据。
2.本次普查将对学生测试结果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请各学院辅导员高度重视,以班级为单位,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班会完成本次心理普查组织工作。
如遇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联系人:于凤花,联系电话:0376-3011525。
附件:1.心理普查安排表
2.心理测评结构性访谈操作提纲
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26年9月7日